1. 本費率表租金內含下列保險:
a.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450萬元(含財損50萬元)
b. 乘客責任險每人100萬元(5~9人*100萬元)
c. 強制第三人責任險150萬元(單一事故時駕駛除外)
d. 詳細保障內容請參閱汽車出租單(租賃契約書) |
以下保險則需另外付費:
車體損失險:車輛車損時,除酗酒、不明車損及違約行為外,承租人最高僅需負擔8000元
車輛失竊險:車輛失竊時,承租人僅需負擔車輛現值之20﹪ |
2.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或失竊時,請保持現場,並立即報警處理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立即和本公司聯絡,否則若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時,承租人須負完全賠償責任。 |
| 3.車輛修理、車輛失竊期間,承租人須負擔營業損失支付租金。承租人逾時未還車或續租時,未還車前雙方權利義務仍以租賃契約書約定為準。 |
| 4.每日限駛里程為400公里,超出部份每公里加收日租金之千分之壹。承租人如欲續租,請在約定還車時間之前通知本公司並經本公司同意。(會員不限里程數) |
| 5. 承租人須年滿20歲, 且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(外籍人士應持有護照) 及監理單位認可之汽車駕照,並以信用卡支付款項。 |
| 6. 門市營業時間為8:00~21:00,請於門市營業時間內至門市辦理取/還車手續。 |
7. 其餘未盡事宜,以汽車出租單(租賃契約書)為準。 |
8.本費率表自2007年7月1日起實施。惟各項費用或條件本公司保留異動之權利,如有異動調整時,本公司不另行通知,並以承租時之公告版本為準。 |